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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放假安排来,职工福利不能少!

 2022-11-20 17:46  来源:全民创业网  我来投稿

  再有10多天就是中秋、国庆双节了。按照全国总工会的相关规定,基层工会中秋节、国庆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一起来了解,哪些职工福利是符合规定的?

  中秋、国庆放假安排

  中秋节

  放假安排:9月22日—24日放假,其中,9月22、23日为周末,9月24日(星期一)补休。

  高速:今年“中秋”假期,高速公路不免费。

  加班工资:9月22、23日二倍工资,9月24日三倍工资。

  国庆节

  放假安排:10月1日—7日放假,9月29、30日(星期六、日)上班。

  高速:2018国庆节期高速免费通行,通行时间:2018年10月1日0时—2018年10月7日24时。

  加班工资:10月1日—3日三倍工资,10月4日—7日二倍工资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

  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7年12月15日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案例:单位节日不发福利?

  据廉洁杭州报道:

  当时在对某单位开展驻点巡察过程中,浙江杭州市临安区委第一巡察组发现工会费和福利费的支出内容很单一。

  组长方汉忠感觉这是个问题,干部职工如果该享有的福利都没有享受到,那对干部职工也是不公平的。

  通过了解,他们知道这家单位的工会没怎么组织过活动,工会经费日常只用于职工生日发蛋糕,没有其他福利。

  巡察组确认了该单位员工一些该有的福利没有享受到位的事实。

  巡察组表示——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不是要剥夺干部职工正常的福利待遇,规范公务接待也并非让干部职工自掏腰包接待前来参加公务活动的客人。

  上海发放节日慰问品

  需附本人签收清单

  上海市总工会根据实际情况,最新制定出台了《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对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的各项开支做出规定: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 中秋节和国庆节)。

  节日慰问品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不得购买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物品。

  年度发放总金额不得超过基层工会当年度留成经费的50%。

  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可以为实物或到指定地点限时领取确定物品的提货凭证。

  所发放的节日慰问品需附本人签收的清单,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

  这些“红线”不能碰!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 补贴。

  (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 “小金库”。

  (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 开支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 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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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创业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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