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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刷单犯法吗,真实案例让你警醒

 2023-09-09 22:11  来源:互联网  我来投稿


  在这个竞争非常激烈的电商行业,如果你不做刷单,可以说80%是不会成功的,但是刷单也分为不同的形式,有的刷单则是完全真实模拟,有的刷单则完全属于恶性竞争,这也使得很多电商从业者比较担心,那么京东刷单犯法吗?本期全民创业网带来了真实案例让你警醒!

一、京东刷单犯法吗


  刷单属于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网信办、邮政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重点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

二、真实案例


  案例一:


  诈骗实施过程:


  第一步:
骗子在PC端(也就是个人电脑上)登陆了受害人的账号,现在很多网站都有多种登陆方式,账号密码登录、扫二维码登录、手机账号验证码登录等。这次骗子利用了其中的扫二维码登录方式,骗子将网站登录二维码给受害者,受害者扫二维码弹出了登录确认界面,并点击了允许登录。这样骗子就能控制操作受害者的账号。


  第二步:骗子在PC端下单购买沃尔玛的礼品卡,添加到购物车,之后让受害者在京东APP上支付,购买成功后骗子会立刻用掉沃尔玛的购物卡,并删除订单。受害人的钱财就被骗走了,且申请售后困难。(备注:礼品卡之类的虚拟商品,是不支持7天退换或无条件退换的)


  案例剖析:


  受害人未经过深入的了解网络兼职,便轻易相信了别人在微信群,qq群发送的招聘刷单兼职消息,做刷单兼职被骗。


  提醒:


  1、不要去做网络兼职,尤其是刷单兼职,网络上的钱没有那么好赚,真的不能做到一部手机就能日进斗金。如果有过人的才能,一定要去正规的平台接活,走平台交易,有问题平台会介入处理。


  2、看好握紧自己的钱包,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便捷的今天,不要轻易的给他人转账。一旦把钱转出去,就很难再转回来了。


  3、手机验证码不要告诉任何人


  4、不要在网络上轻易填写个人银行账号和密码、手机号


  案例二:


  案情简介


  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被告人周某担任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运营专员、运营部店铺店长,负责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运营,主要业务是京东平台汽车脚垫的刷单、推广业务。期间,被告人周某通过PS软件工具修改公司在京东平台上的订单交易状态截图凭证,将未完成交易的订单修改为“交易完成”“已支付”“等待商家处理”的交易完成状态,从而将公司资金据为己有。


  经审计,2015年至2017年,被告人周某通过PS软件变造该公司在京东商城交易成功的订单358份,套取公司资金共计727923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


  2014年2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贺某(女)在该公司运营部担任部门助理,负责公司在京东商城汽车脚垫的刷单推广业务,并代为向刷单方支付费用。期间,贺某同样使用PS电脑软件修改订单交易状态凭证的方式将公司资金据为己有。据统计,贺某变造公司在京东商城交易成功订单26份,套取公司资金101407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


  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现周某、贺某等人通过变造订单、提供虚假票据套取公司资金后向公安机关报案。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于2019年8月7日、2019年8月13日分别电话通知被告人贺某、周某接受调查,二被告人接通知后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贺某、周某与公司达成赔偿协议,二人的亲属代为退赔赃款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贺某在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当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周某、贺某接公安机关口头传唤后自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罚;均与被害单位达成赔偿协议,赔偿损失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


  结合被告人周某、贺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实行社区矫正的意见,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周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贺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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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创业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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