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文推广

扫一扫,联系编辑获得审核机会

联系客服

符合以下要求,获得报道机会

  • 1. 新公司求报道
  • 2. 好项目求报道
  • 3. 服务商求报道
  • 4. 新品上市爆料

当前位置:首页 > 创业头条 > 社会热点 > 正文

货车司机未报备致多人感染 获刑4年 因新冠疫情被判刑第一人

 2022-11-21 08:43  来源:互联网  我来投稿

  辽宁两货车司机未对行程报备,造成183人感染获刑四年,我个人认为这判的实在太重了,虽然说回来没有报备,但也不至于判四年,看来现在出外来回都得报备啊!不报备万一把病毒带回来,首先害的就是家人和朋友,害得大家隔离管控停业,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看来报备真的挺重要,首先能够知道你是不是从疫区回来的,就找到了精准防控的点,回来后根据情况隔离核酸,能够及时发现自己有没有得新冠病毒,还避免了感染别人,也省得给自己找来麻烦,报备很重要,但还是要说一下判的还是太重了。

  两货车司机未报备行程致183人感染、7865人隔离获刑4年

  近日,辽宁葫芦岛市绥中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贺某某、韩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贺某某、韩某因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庭审中,被告人贺某某、韩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2022年1月22日,被告人贺某某和韩某驾驶辽PC2438号大货车从绥中县前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送货,1月25日返回绥中县。

  二人得知牡丹江绥芬河市暴发疫情后,未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未对去过牡丹江绥芬河市的行程进行报备。后被告人贺某某和韩某均被确诊患有新冠病毒肺炎,造成绥中县183人被感染,7865人被隔离,全县陆续划定34个封控区、管控区和重点防范区,启用隔离场所61家,绥中县财政共支出各项疫情应急处置费用约1.55亿元。

  此类案件的依法审理、公开宣判,提醒每一位公民要依法而行,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通告要求,如实报告旅行史、居住史、体温检测、症状等情况,履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法定义务,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扫一扫关注全民创业网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全民创业网公众号

责任编辑:创业飞飞

创业项目推荐

相关文章

扫一扫关注最新创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