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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泳池溺水获救家长索赔150万,家长在旁没注意也要负责任

 2020-11-14 11:00  来源:互联网  我来投稿

  近日,浙江温州,一段婴儿游泳池溺水挣扎3分钟的视频引关注。最终,有人发现婴儿溺水,将其救出,并展开紧急抢救措施,孩子住院一星期之后出院。13日,该店店长称,孩子母亲当时在玩手机,店员工作忙碌,未及时发现。家长索赔150万想私了,但自己想通过法律解决。孩子父亲称,钱的问题可以不纠结,但孩子以后出问题希望店家能够负责。

  婴儿泳池溺水获救家长索赔150万,就案件本身而言,店家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还需要看其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这也就是店家应否承担侵权责任取决于损害事实是否存在、是否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需要看损害事实与过错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从现行法律而言,案件后续应用的恐怕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民事责任承担有关的法律条文: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1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就婴儿游泳馆溺水谁该担责而言,实则是各方过错大小及责任承担问题,这个婴儿的健康权当然是受法律保护的。

  婴儿的母亲作为成年人和其监护人,应该对婴儿游泳有所了解,理应知道危险性,恐怕对于事件发生,对婴儿溺水的产生存在重大过失,个人认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店家依照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展开说说,店家依法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这着眼于店家提供的泳池设施、设备使用是否尽到安全上的注意提示;其对经营项目或设施的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给予家长充分提示、提醒;其对于经营场所出现的事故是否给予及时恰当处置、避免损失扩大的保障。故而,就案件来说,由此店家工作人员看护存在失误,个人认为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简单总结一下,婴儿泳池溺水,一方面店家或有过错,可能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一方面孩子如果父母并未注意,父母作为孩子监护人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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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创业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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