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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 建议每月给予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育儿补贴

 2023-03-01 13:16  来源:互联网  我来投稿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建议,取消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我国现行的生育登记制度,要求夫妻双方都必须结婚才能登记生育,这就对未婚的夫妻双方的生育活动造成了限制。为了改善这种情况,部分地区开始取消结婚限制,允许未婚夫妻双方进行生育登记。但是,目前这一政策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完全施行,也就是说,在大多数地区,夫妻双方仍然必须先结婚才能进行生育登记。

  生育保险的各项待遇仅针对已经进行生育登记的人群有效,未进行登记的人群将不能享受生育政策的支持。这就意味着,未登记生育的家庭无法获得生育保险政策所提供的经济补助,也无法参加医疗保险和其他生育政策支持。因此,要想享受生育保险的各项待遇,必须先进行生育登记。

  代表建议,要切实完善非婚生子女的落户、托幼、上学、就业等相关权益保护措施。首先,应当加强对非婚生子女落户的管理,明确申请非婚生子女落户的标准,合理规范落户审批流程,确保非婚生子女可以在一定时期内获得落户权。其次,应当加大对非婚生子女的托幼服务投入,提高服务质量,为非婚生子女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为家庭减轻经济压力。此外,应当加强对非婚生子女上学的监督,积极促进其参与各类教育活动,为其参加考试、申请学校等提供有效帮助。最后,要加大就业支持力度,给予非婚生子女必要的就业技能培训,为其提供就业机会,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公平的就业待遇。

  代表建议,为了满足未婚女性拥有子女的合法权利,应该逐步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为未婚女性提供更多的生育支持。首先,要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实现生育保险全国统一,增加对未婚女性的生育支付;其次,要加强对未婚女性的生育指导和教育,提高其生育意识;再次,要加大对未婚女性的社会福利补助,减轻其生育负担;最后,要加强未婚女性子女的法律保障,维护其合法权益。

  代表建议,要给予非婚生子女充分的帮扶保护,在基层组织中,包括社区、街道、学校,要做好引导教育,让非婚生子女不会因此而感受到歧视和伤害。这样,就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有利于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

  目前,生育率走低、老龄化逐渐加剧成为全社会关心的热点话题,为减轻年轻人生育“焦虑”,不少委员发声。

  建议每月给予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育儿补贴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原副主席姚爱兴表示,当前,90后、00后作为新的婚育主体,随着养育成本增加、教育焦虑蔓延、经济环境和劳动就业竞争压力大、女性工作与家庭冲突加剧、子女养老需求降低等因素,推迟婚育、不婚不育现象越来越多,特别是“不想生、不敢生、不能生”问题日益突出。

  他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完善生育津贴发放政策规定,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别给予一次性生育奖励,并对0-36个月龄的婴幼儿家庭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定额的育儿补贴。

  要优化和支持生育,不仅要关注生育政策本身,还要做好经济社会相关政策的配套衔接,并坚持以人为本的政策导向。为此姚爱兴委员还建议强化住房保障优惠和照顾政策。

  建议加强劳动法对劳动者的

  休息权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编剧蒋胜男建议加强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休息权保护,对企事业单位八小时工作制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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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创业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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