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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超千万网红称被前任闺蜜偷家 分手后如何分割共同财务

 2023-08-09 10:16  来源:互联网  我来投稿

  刚做完笔录,气的浑身发抖,这是我下播后我的房间,卫生间没拍,床单被罩都给我拿走了,洗脸巾都拽走真的惊呆我,不知情情况下进入我的房间,我当时在直播,我姐听到声音上楼,发现在其闺蜜在我房间收拾东西。其中有我的首饰,衣物,家用电器。我姐有劝阻,东西可以收拾,但需要等我下播确认才可以拿走。发生争执,执意拿走,我下播后我姐在旁边哇哇哭,我不能接受,我们也在帮你收拾行李,一个两个箱子,整理了整整9个箱子。一件件衣服叠进去,整整收拾三天,完全没把我姐当人。成年人如果打声招呼,说得过去,结束后我报警了告知我把东西拿走了,我接受不了,并且很多东西不属于你。

  还有很多其他的事情我今天不陈述,更多的是不理解,这段感情我问心无愧,为何一遍一遍触碰别人底线?

  谈恋爱分分合合

  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但分手之后

  同居物品如何处理

  却常会引起争端……

  近日,网红天赐称,家里被前女友闺蜜闯入并拿走东西,而原本很多东西并不属于她,并已经报警处理。

  他在微博中表示自己当时正在直播,自己的姐姐听到声音上楼,发现前女友闺蜜在房间收拾东西,其中有自己的首饰,衣物,家用电器。当时姐姐有劝阻,东西可以收拾,但需要等下播确认才可以拿走,双方还发生了争执。

  “两个人就像进超市采购一样,当我姐面跟男朋友商量,哪件东西要不要,罗不要就拿回去自己用。”

  对此,天赐的前女友罗晓(罗可佳)回应:积极配合调查,一切以警方结论为主。

  根据公开资料:陈天赐,为快手平台电竞主播,粉丝达2500万,KPL官方认证“不败李白”。2020年出席王者荣耀KPL职业联赛总决赛
,担任解说嘉宾。

  网友评价:让子弹飞一会

  针对此事,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不少网友表示吃瓜看戏,让子弹先飞一会。

  帮帮忙:现在都不敢相信了,好多剧本。

  楼台999:会不会利用警方演剧本,赚一波流量,最后说是误拿,和解了事再赚一波?

  斗图胖虎:看了两个当事人发的微博,怎么跟闹着玩似的。

  风月迷了眼:好低级的炒作啊,又说不想在互联网发酵一边又开着直播。

  也有人表示不管如何,派闺蜜去收拾自己的东西实在有些迷惑……

  点点可爱颂:这闺蜜也是傻的,这事跟前任关系不大应该,人家就是感情纠葛,别人掺和就性质不同了。

  小菠菜girl:其实分手了没必要互相伤害,叫别人入室拿东西确实过分了。

  更快更远更强:有什么要拿的自己回去拿不行吗?叫别人拿怎么回事?

  法律看点:恋爱期间送的财物

  分手后如何分割?

  恋爱中男女互赠的财物属于什么性质?分手后能否要回?一般有以下四种情形:

  一、基于习俗给付彩礼

  如果给付款项的性质为以缔结婚姻关系为条件的赠与,则属于彩礼即婚约财产的一种。在双方终止恋爱关系、结婚目的未能实现的情况下,给付彩礼一方可以要求主张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二)》第十条对于彩礼返还情形有明确规定,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给付彩礼一方可要求取得彩礼一方返还彩礼。

  二、赠送贵重物品

  恋爱期间有时也会出现一些大额赠与,如高档手表、金戒指、贵重项链、名贵汽车等等,这些通常不属于日常生活消费内容,在赠与对方之后是否追回,则要根据赠与人赠与贵重物品当时的目的进行界定。

  三、恋爱期间的消费性赠与

  消费性赠与是指赠与一方赠与接受一方财物让其消费,属于一般性的赠与。在恋爱期间,消费性赠与的情形非常普遍,比如一方为另一方支付吃饭、住宿、娱乐、旅游、医疗等等费用。在消费性赠与中,由于消费的现金已经不存在,并且一方向另一方赠与的并非实物,所以一旦恋爱关系终结,消费性赠与无论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无论赠与数额是否巨大,赠与一方都不能向受赠一方主张返还。

  四、恋爱期间的红包、转账

  恋爱期间为了增进情感,双方常常通过发红包、转账的方式来表达爱意。通过支付宝、微信进行的红包、转账虽然能在平台上保留相关的数据和凭证,但其法律性质及是否应当返还依然难以确定。在实践中通常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确定红包及转账的性质。

  第一:一方给另一方的红包、转账如果是在特殊时间以特殊数字形式给的,比如在情人节、七夕节、妇女节,给付对方“520”、“999”、“1314”等具有表达爱慕意义的特殊金额,应当认定为是赠与,受赠一方无需返还;

  第二:如果不是在特殊时间不以特殊数字形式,但却在红包上注明“爱你”“照顾好身体”之类的,应当认为这系男女恋爱期间的一种表达爱意的物质形式,将这些红包、转账认定为赠与比较妥当;

  第三:如果既不是在特殊时间以特殊数字形式,也未注明“爱你”“照顾好身体”之类的钱款往来,那么就不排除是恋爱期间基于共同生活消费、赠与、借贷等多种法律关系。

  第四:若红包、转账所涉资金数额较大,明显是附有条件或者带有目的的因素,应当考虑到这样的资金往来有可能以缔结婚约为目的,在男女终止恋爱后,由于结婚目的不能实现,接受钱款的一方应当返还其接受的大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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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创业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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